我是河北省農村戶口,對象是蘆臺鎮非農業戶口,已結婚6年,現居住在蘆臺鎮,對象老家是本縣農村,請問戶口何時能遷過來?遷到哪?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寧河縣政府
2011年11月
網友你好:
感謝來信,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公安局審批工作規范》文件規定:外省市人員與我市非農業人口結婚,年齡35周歲以上,並且投靠配偶在津居住生活10年以上的戶口可以投配偶遷入。根據文件規定您的條件不符合投夫遷入戶口政策。同時,公安寧河分局已責成專人與您聯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 工作順利!
公安寧河分局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