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領導:
我是南開區鞍山西道府湖裡14號樓3門502居民。我現居住房屋是我於2007年買的單位企業房,此前更沒有道理在我主動提出交今年供暖費的情況下停止供暖,致使老人和孩子受冷。我請求政府主管部門協調解決。同時,希望主管部門將南開供熱公司的法人代表、詳細址告訴我,他們如拒絕收費供熱,我只有起訴南開供熱。該房為單位空房。我居住後向位於光湖裡小區的南開區供熱公司交供暖費,該單位拒收,要求必須從2003年交起,因為此前我沒有居住,我當然不交,事情一直拖到今年。今年11月15日已過了一周,該供熱公司一直沒有給我家供熱,我去交今年的供熱費,他們仍拒收,提出只有將以前所有的供熱費一齊交纔能收今年的供熱費,纔能給供暖。
我認為,南開供熱沒有道理讓我交2007年以前的供暖費,更沒有道理在我主動交今年供暖費的情況下仍拒絕供暖,致使老人和孩子受凍.我請求政府主管部門給予協調解決.同時將南開供熱的地址和法人代表提供給我,如他們仍不收費供暖,我將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