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年購買的房子,當時的售房價格高於周邊幾個小區,且並沒有人告之這是屬於政府劃撥的福利房性質,房本下來也5、6年了,現在告之要交土地稅,這不能不讓人懷疑有訛錢的因素。打電話問河西房管局,知之誰受益誰交錢,我們買時並沒享受到福利、優惠,怎麼就算受益方,是否因為惹不起天房集團就只有找我們小百姓收錢了。政府天天講和諧社會,就是這樣講是嗎?希望盡快給予明確的回復,而不是轉到有關部門這樣的不負責任的回答。
李淑榮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1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