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1年11月25日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現答復如下:
一、按照天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2010年8月11日下發的津經信電力〔2010〕16號文件要求,在2010一2014年期間,我市低壓電力用戶將全部換裝智能型電能表。
二、智能型電表是一種新型全電子式電能表,具有電能計量、信息存儲及處理、實時檢測、自動控制、信息交互等功能。最大特點是以金額直接在電表內進行結算,用戶可直觀看到金額的使用情況。特別是能夠支持階梯電價、分時電價、峰谷電價等實際需要。具有高可靠性、高安全等級。以前的電表不具備上述功能,買電存電量也無法支持階梯電價、分時電價、峰谷電價的實際需要。
三、實行階梯電價尚沒有明確的時間,國家相關部門將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在條件成熟時實施。
四、智能表裝備了先進的智能型芯片,采用數字技術,功能強大,計量准確。可以實現分時計量,適應階梯電價,支持電價變化。同時可以記錄電力客戶用電習慣,方便用電分析,讓用電更科學,讓生活更低碳。智能表可以提供電量、電費不足時自動報警功能,還可以提供簡單方便的查詢功能,讓電力客戶輕松掌握用電信息,消費自主透明。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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