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的產假休完了(3個月),因為家到工作單位單程距離是70公裡,可以申請哺乳假嗎?如果單位不批准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嬰兒身體較弱或單位沒有托幼措施,上班路程較遠,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申請哺乳假6個月。政策中對單位必須批准哺乳假沒有強制性要求,雙方就此發生爭議可以申請仲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