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昆明路復元裡9號樓前有人佔用公共自行車棚蓋成了自家的小屋,已經四個月了,是否應該有人管?監管部門在做什麼?這麼明顯的問題,這麼長時間卻無人問津,難道公共空間是可以由個人隨便佔據的嗎?如果沒人管,那公共空間我們大家分了算了!希望領導督促該管部門真正的為老百姓做點實事,請不要與我聯系了,在該管部門的工作時間到該管的地方去看一看,如果仍然沒人管,將使我們納稅人質疑政府部門用著納稅人的錢能為納稅人做什麼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區政府已責成有關部門辦理,並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和平區政府為民服務網絡辦公室
2011年11月22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南營門街道辦事處進行核查辦理。對於您反映的問題,街道辦事處領導高度重視。馬上責成相關工作人員,深入社區調查。確實存在因群眾房屋裝修臨時在公共用地搭建棚亭的現象,工作人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進行嚴格的教育和勸誡,當事人表示服從並接受相關部門的管理,在房屋裝修後自行將佔用公共用地的物品清整,並拆除搭建棚亭。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南營門街道辦事處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