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父親醫保在山東,今來津與我同住,山東醫保要求填寫《參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安置(長期駐外)人員備案表》,其中包含“申請定點醫院分管院長簽字或醫院蓋章”和“駐地醫保機構意見蓋章”兩項,其中,定點醫院只有天津傳染病醫院有需要的藥品可開,請問,第一個章傳染病醫院能蓋嗎?需要什麼手續呢?第二個章應該找哪個單位蓋章呢?需要哪些手續呢?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醫院章到選定醫院去蓋,醫保機構章到和平區西康路2號勞動保障服務大廳去蓋。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