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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1年5月31日藍海苑業主王偉同志已經在這裡提問過了關於“關於藍海苑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問題”,得到的答復如下。請問“前區建委正在找開發商擬向其下達交接通知,協調開發商盡快完成交接事宜。”——————合適纔能落實,藍海苑現在物業管理很差,多數業主想“解僱”物業,請問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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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藍海苑小區現有住戶500多,按照政策規定:小區住戶在2000—3000戶纔能滿足成立居委會條件,所以藍海苑不滿足成立居委會條件規定。
藍海苑坐落於民航巷內,可有民航巷居委會代管,按照交接標准藍海苑開發商需提供每百戶不低於25平米的公益性用房,開發商未能提供,所以交接遲遲未能落實。
目前區建委正在找開發商擬向其下達交接通知,協調開發商盡快完成交接事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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