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天津武清非農業戶口,老公是外地非農業戶口,他是少數民族。我們已有一女,在天津是不允許生二胎的,但在老公那邊是可以的。如果我們在那邊取得二胎准生證,能否把孩子戶口上在天津。我們婚齡已過十年,老公已經符合可以把戶口轉到天津的政策。我知道天津二胎政策有一條“6.從外地遷入本市的少數民族居民,遷入前經當地縣級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並已懷孕的。”我們是否符合。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1年11月27日
尊敬的王麗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武清區人口計生委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武清區人口計生委回復如下:根據《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六條第六款,從外地遷入我市的少數民族居民,遷入前經當地縣級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並已懷孕的,纔符合條例規定。具體諮詢電話(2932184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