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一直上班,保險交至2010年11月,現在沒有工作,也沒有交保險,老公一直有工作,一直交五險,我2011年8月懷孕,聽說生完孩子可以用老公的生育保險報銷一半,不知有沒有這個政策,具體需要辦什麼證明程序?現在看見網上針對失業人員有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聽說參加後,生完孩子可以報銷800元,我可以上這個保險麼?兩者能不能同時享有,是不是就是上完這個城鄉保險就不能享受老公那個生育保險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本市戶籍人員可以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生育費用報銷不應重復享受。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