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1973年1月出生,本人農業戶籍,我與老公2003年6月在天津登記結婚,現想將本人戶口轉移天津,在天津沒有房子。本人在天津開發區從事會計十幾年。
老公是天津鐵路2003年工傷的職工,天津河東區集體戶口,聽說需要的材料很多,請問具體需要哪些材料,可不可以簡化程序。
另外,假如有特殊原因不能進天津市,能不能轉入老公的老家武清區河北屯馮莊。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1月2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愛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