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和諧寶坻”網友:
您好!您所反應的關於“中保樓步行街物業收高價電費怎麼沒有人管呀”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區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後我們將再次向您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尊敬的"和諧寶坻"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關於"中保樓步行街物業多年來一直收取高價電費"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區房管局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經查,該小區自98年10月竣工並交付使用後,因種種原因,開發單位未將小區內配電設施移交供電部門管理,由小區自管,公共部位供電設施養護費、用電損失費以及供電設施維護人工費的開支均由小區業主共同分攤。
經進一步了解,小區收費標准為0.6元/度(供電部門標准為0.49元/度),超出部分用於小區路燈電費、公共部位供電設施養護費、用電損失費及人工費等開支。就今後小區電費如何收取問題,建議小區業主委員會做進一步研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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