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11年11月初購買天津南開區華苑天華裡住房一套,中介公司為鏈家房地產經紀公司,在交易過程中,中介公司收取低評評估費4000元且不給出具收據及正式發票。中介工作人員說該費用是交給南開區房管局。請問該費用的收費主體是誰?標准是什麼?作為這種違規行為向那個部門投訴?謝謝。
馬兆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1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