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陽光星期八小區居民,到目前為止,我小區的暖氣始終沒有供熱,而據我們不遠的大通花園小區自11月8號就已經開始供熱,請問:請問河東區的供熱時間有不同嗎?還有,前兩天小區門上貼了一張白條,告知今年供熱維修問題不要找供熱站,讓找開發商,請問:我們供熱費交給供熱站,為啥維修要找開發商呢?
老潘市民:
您好,《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三十條明確規定:建設單位對新建房屋的供熱設施應當承擔兩個采暖期的保修責任。 如您的房屋入住在兩年之內,則仍屬於開發商的保修期。如有未盡事宜,請您諮詢市供熱辦,電話,23284009。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