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於武清靜湖花園小區中區1-3-602,在正常供暖期間多次找到匯達熱力反正室內暖氣不熱,且室內自來水管道結冰等現象,並要求檢查維修及進行室內測溫,均未受理解決,切搪塞推辭,毫無服務可言。其惡略行為導致本人未繳納取暖費用。現如今該公司不本著為居民解決問題的態度,再未通知住戶的情況下,強拆樓道暖氣管道,導致今年居民無法供暖。作為一個服務型單位應該本服務的態度,然而這種行為嚴重觸犯了居民應享有的正常全力,建議有關部門嚴肅查處此行為,還居民一個溫暖的冬季。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1年11月16日
尊敬的李瑞光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武清區建委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武清區建委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建設單位對新建房屋的供熱設施,應當承擔兩個采暖期的保修責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責任的,供熱設施的保修期延續。保修期滿後,由供熱單位負責接管供熱設施。
你的房屋在保修期內,屬開發商維修責任,請與開發商協調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