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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同志,您好!我是知青子女,母親是68界的知青,上山下鄉在山西,後來隨父親到山東生活。我們家兩個孩子,弟弟在之前知青子女返城時戶口遷回了天津, 我是1999年到的天津,一直在天津打工10多年了,現在父母歲數也大了,我們想團聚在一起生活,正好政府有政策,知青是可以把戶口遷回來的,同時也就把我的戶口帶回來了!
從2009年開始,我們就按照知青返城要求准備的材料開始從天津市河西區土城派出所開始申報,這一年多的時間裡,歷經個種刁難,我沒結婚,派出所不相信,當地派出所開了證明也不行,無奈之下,我們只好找公正處公正,纔算完事。報上去半年後,又說材料有問題,媽媽從天津遷出時的出生日期和現在的不一樣,我們又從當地派出所開來了證明,土城派出所的警官還是說不行,說不符合要求,。。。我們真的很無奈,當時我媽媽響應黨的號召去支邊,現在老了,想回自己的家鄉和兒女團聚,怎麼這麼難呢!!!!
這就是現在天津市戶籍部門的辦事效率麼,這就是現在辦點事不托人走關系就不行麼,還有天理麼,,希望領導給予關注和支持!圓一個老知青的團員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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