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天津市公安局藍印辦領導:
您好!
我想諮詢一下關於辦理藍印戶口的原戶籍問題。因為我和我愛人的原戶籍不在一個城市,他是農業戶口,我是非農業戶口,孩子的戶口跟我在一起。我們諮詢原籍戶籍辦的民警,答復是我們的戶口不能合並在一起,但是我們去北辰區辦理藍印手續時,民警要求我們必須合並在一起。所以,請領導給予指導,就此問題,我們究竟應該怎麼辦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1月1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