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諮詢一下,
1、按本市的規定,開發商辦理商品房初始登記的時限要求是怎樣規定的?
2、政府主管部門受理、辦結的時限要求是怎樣規定的?
3、如開發商未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處罰條款是怎樣規定的?
4、位於塘沽區大連東道“東海雲天”商品房,入住快5個月了,尚未通知業主辦理產權證,請問目前處在什麼狀態?應該是初始登記違規了,請予以調查、處罰,以維護法規的尊嚴。
董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1月1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