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2009年由人纔引進落戶天津漢沽的,是集體戶。目前已在東麗買房,已入住,但房產證未拿到,只有購房合同。
我父母戶口在異地。現在年歲已高,父親60,母親62。我不是獨生子女,還有一姐姐在北京定居。
請問:1、可否辦理父母投靠子女?2、如果辦理,需要什麼流程及准備哪些材料?謝謝!
以上聯系方式均正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1年11月1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依據市局津公戶【1998】570號市公安局文件規定第三條“父母投靠子女的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的人員身邊無子女他處無投靠條件,在我市有投靠條件的,准予在津子女戶口地落戶”,由於您的父母在身邊即北京還有一個女兒,他處有投靠條件,又不符合投靠在津獨生子女,因此您的父母不符合投靠在津子女落戶的規定。
201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