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解放南路的喜年廣場一期工程,業主已於2010年12月份入住。至現在2011年11月份,業主尚未接到有關部門通知辦理《產權證》事宜。
依據天津市有關《產權證》辦理時限的規定,請有關部門給予答復和解決。
趙大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1月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