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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領導:
我叫李凡鵬,男,1988年6月27日出生,非農業戶口,家住津南區小站鎮東花園村,於2007年12月入伍,2009年12月退伍。2010年11月被津南區民政局分配到天津鋼管集團有限公司,部門軋管三部車間工作,編號507027。並簽訂三年正式合同,成為本公司的一名正式員工。正在我積極投入工作,向往著以後工作生涯,就在此工作期間達三月有餘時。卻被機關人事部通知,讓我辦理離廠手續,原因是我在進入本公司時已上過一份保險。
具體情況是在我退伍回家等候民政部門分配期間,因家境困難,我不能在家吃閑飯,就自己找了個臨時工作,我也不懂企業就給我上了一份保險。誰知道民政部門把我分配到本公司後因為這份保險帶來了這麼大的麻煩。公司因為我有一份保險為由把我辭退,讓我去開離廠手續,我認為不能自動離職,在沒有犯下錯誤的情況下不應開除我。保險法屬國家統一的法律法規,保險法規定職工保險可以隨著勞動關系轉移的。我等待工作期間只是因為家庭實在是困難,沒有辦法纔去工作的,並非是民政部門給我安排的,也沒有辦理過自謀職業手續。
我懇請各位領導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予以解決,在此期間,我已多次向區民政部門反映情況,盼望能今年回廠上班,但始終杳無音信。一年過去了,我還是一個待業青年,而且因為我工作的丟失,未婚妻說我欺騙了她,與我也斷絕了關系,我真的好苦惱啊。
懇切並請各位領導解決為盼,盡快還給我勞動的權利。
在此我謝謝您們了,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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