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愛人是外地戶口,今年33歲,她於96年來津讀書,畢業後一直在津工作,我們於2008年1月結婚,現與我一起在津居住(我本人是天津戶口)至今,我想問一下,想我愛人這種情況能否轉為本市戶口,我們需要開那些證明材料,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1月1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愛人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