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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信委工作人員,您好!本人為西青區姚村景福花園的租戶,於2010年4月26日入住,共購電3748度電,近期該處實行電表改造,電力公司拆卸原有電表,需要自己拿舊卡及合同到電力公司去換新卡,但是近
日,我去換卡時,工作人員卻說我們欠3636度電錢,此事讓人很詫異,我說我每個月都有買電啊,你們可以查詢購買記錄,工作人員說需要核實拆卸掉的舊表後,再確定。時隔數日,工作人員的答復就是舊表電子部分壞掉了,所以應以機械讀數為准,但是我發現電表外觀有破損,機械部分可能有人為破壞。我就此問題我有以下幾點說明:
1.電力公司工作人員說電表的電子部分壞掉了,這是電力公司的事情,我並不知情,而且我是正常購電,現在小區都是預付費用電,水,氣,我每個月都有購電記錄。怎麼可能欠那麼多電呢,電表都使用有四年之久,都沒有工作人員通知,這是電力公司的失職。既然電表壞了,你是不是走的太快了,假如這樣,電力公司還欠我的錢呢。
2.電力公司每個月有人工抄表,如若電表有故障,應及時向用戶反映,並及時更換電表,此為電力公司失察之責,不應由用戶承擔電表故障。況且用戶每個月都有正常供電且有購電記錄可查。
3.本人入住以來共購電3748度,據此推算每日平均用電約7度,此數遠超居民平均用電數。
急切盼望您聯合有關部門查實此事,給予本人以合理的解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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