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於2011年年初發出通知,嚴禁中小學自立收費項目。嚴禁以“補課費”、“輔導費”、“培訓費”等名義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學校收費要給家長開具合法有效的收費票據。
天津市寧河縣北淮淀中學向學生亂收費,在2011年10月27日,向九年級學生強制收取補課費每人180元,說是要利用節假日給學生補課,強制性的都要交的,不交不行,沒有任何的收費票據。有的學生不願意補課都不行,不補課也要交錢,這不和搶錢一樣嗎。在如今大力打擊亂收費現象的時候,他們卻這樣公然大膽的亂收費,難道沒人可以管的了嗎?請有關部門加以制止。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寧河縣政府
2011年11月
網友你好:
收到您的留言,縣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縣教育局調查您提出的問題,現答復如下:
北淮淀中學是一所農村初中校,在同類校中教育教學質量始終名列前茅,很多(畢業班)的學生家長願意付費為其子女利用教師工作日之外的時間補課,學校之舉不符合“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一律不許補課”的規定。因此縣教育局作出以下處理決定:
1、對該校亂收費行為提出批評並予以糾正,對校長進行誡勉談話;2、將收取的費用全款退還給學生,杜絕此類現象再次發生;3、加強師德師能建設,提高課堂效率,倡導教師奉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