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原玉蘭苑物業中體物業就將南門的門衛用房私自出租給一家房地產中介,這嚴重影響門衛的工作環境也給業主造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希望相關部門可以進行處理,將小中介請走,公共用房要用在該用的地方,還業主一個安全的環境,謝謝!
尊敬的小楊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收信後,我們已責成有關部門對此事進行調查處理,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二次答復。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1-11-4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信後,我們立即責成房管部門對此事進行調查了解,工作人員於2011年11月4日上午實地勘察和查閱該小區規劃圖紙,規劃圖內未發現您所指的門衛室。由於您所留聯系方式無效,工作人員無法與您進行溝通,建議您直接向我區房管局物業辦反映此事。
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