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您好
您的問題我們已轉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會盡快答復您。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您好,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由於具體地點不祥又沒有聯系電話,因此根據我們調查掌握的情況,可能是與2009年反映的黃花店師源寫字樓用電有關。對黃花店師源寫字樓住戶反映的情況,我們已經在2009年11月配合武清區物價局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及回復意見如下:
對源師寫字樓供電電源情況的調查
2009年6月17日武清供電有限公司與天津市雍大昊供熱有限公司簽訂供用電合同並送電,由供電公司抄表收費到變壓器總表,用電性質為非工業,執行一般工商業電價(含部分非居民電價)。天津市雍大昊供熱有限公司在提出用電報裝申請時,申請理由是為供熱站提供電源,並未提及為居民住宅樓供電一事。經調查,源師寫字樓使用天津市雍大昊供熱有限公司供熱站變壓器供電。源師寫字樓沒有到我公司辦理過住宅項目的用電手續。
黃花店政府在武清信息網上的答復意見為:源師寫字樓項目開發到建設成功至業主入住,土地、規劃建設、房屋、銷售的性質均為商業性質,合同中明確規定使用年限為40年,以上幾種情況都說明該寫字樓的性質為商業性質,因此采用商業用電價格。
解決建議
鑒於源師寫字樓的此種情況,應該持住宅小區審批手續等資料批件,到武清供電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辦理住宅小區供電申請手續,根據規定標准繳納電力工程建設配套費和電能表安裝工程費,然後由電力部門安排電力設施的配套施工,最後由電力部門直接管理到戶,執行國家規定居民照明電價。
感謝您對我委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