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尹言: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11月3日
尹言同志:
您好!現就您提出的問題答復如下:
我市供熱計費面積的范圍包括使用面積、內部及其周圍全部牆體水平投影面積,其中與相鄰用戶的隔牆按1/2計算,從我市開始實行集中供熱以來始終遵循這一原則。對於有圖紙的老住宅應按照圖紙計算計費面積,沒有圖紙的老住宅只能采取按系數折算這一簡便方法。為確定個系數,2000年以前在市房管部門的協助下,通過對當時各種不同建築結構的房屋進行了測算,最終得到平均系數為1.3,具體到某個房屋高於或低於這個系數均有可能。
為避免爭議,我們同時規定:“如有疑義,以實際測量值為准,相鄰住戶間的隔牆量至牆中線,周圍牆體一律量至外牆皮。”如您不認可按系數計算計費面積的方法,可由供熱單位和你一起,按照上述原則進行實測,最終應以測量值為准。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