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無理由遲遲不退保證金
問題內容 南開房管局下屬企業天津豐達物業公司在我辦理入住手續時收取了本人裝修保證金及裝修履約保證金,並承諾於2011年7月1日之前退還,到今天2011年10月26日無任何理由不予退款。
王彬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1月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