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書記:
您好!20011年10月24日委托寧河建委回復的關於趙家園榕澤城業主安裝太陽能熱水器一事中,指出“我們支持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器”。我是居住5樓,此樓是19層到頂的,此太陽能熱水器是皇明廠家設計的“陽臺之星”的專利太陽能熱水器,安裝只需在5樓室的窗臺外下側掛集熱器,無需在樓頂安裝,廠家負責安裝及安措,無任何妨礙。阻礙太陽能發展,與《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市政府《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津政發[2007]32號)和《關於 印發天津市節能減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津政發[2007]88號)精神,《關於印發寧河縣節能工作實施方案通知》及國家國務院、天津市政府、寧河縣政府相關支持太陽能的財政補貼政策都是全力支持和倡導的環保節能減排、低碳的政策背道而馳。實例:寧河縣醫院安裝了太陽能熱水器,並得到了國家財政補貼。請李書記協調解決此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寧河縣政府
2011年11月
網友你好:
感謝來信,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經了解,關於5樓窗臺外下側掛集熱器事宜,不在建委和房管局等政府部門管轄范圍之內,您可以將您的問題提交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協商處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寧河縣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