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我們已經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10月28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為進一步完善天津港對外服務水平,拓展服務功能,天津港焦炭碼頭有限公司針對近期出現的私營船舶進行沿海運輸所帶來的高風險的情況,結合天津港集團公司開展沿海保險業務工作,降低運輸風險,確保客戶及港方利益的相關會議精神,聯合人保塘沽公司開展了一些沿海保險業務,現將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塘沽人保在天津港焦炭碼頭有限公司開展的沿海保險業務是對客戶進行了大量的宣傳工作,並取得客戶的認可後,客戶單位與塘沽人保公司之間自願達成的保險意向,不存在強制保險和碼頭公司不給上動態的情況。
二、塘沽人保確定的內貿煤炭保險費率為4‰,每噸約0.28元,與同行業費率基本一致。
三、集團散雜貨部根據船舶抵口時間及集團分船分貨類辦法制定船舶停靠泊位。天津港焦炭碼頭有限公司對船舶進港靠泊並無絕對話語權,不存在不保險不給安排船舶進港裝船的情況。
四、天津港焦炭碼頭有限公司配合塘沽人保公司開展的這項業務,是按照天津港集團的總體部署,目的是降低天津港在沿海運輸過程中的責任風險。今後在繼續開展這項業務的同時,要加強對客戶單位的宣傳工作,避免類似的投訴事件的發生。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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