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住塘沽祥和家園的業主,本小區2009年10月底給鑰匙,我在2010年年中裝修後入住,我們一層3戶,入住後,其中有一戶在樓梯間訂了一個籠子養雞,搞的整個樓道都是雞屎味,很不衛生,跟他們說過不要養了,他們非但不聽,而且態度惡劣。反應給物業,物業多次找到他們,也無濟於事。在2010年年底的時候,他們將雞宰殺吃掉,但雞籠一直沒有搬走。2011年夏天,他們繼續在樓道的雞籠裡養雞,樓道裡又開始都是雞屎味兒,反應給物業,物業多次找到他們,也無果。物業說只有規勸的方式,沒有強制手段處理掉雞籠。我想求助一下,區委哪個部門有強行處理雞籠的權利?在樓道裡養雞是否允許?是否符合衛生條例?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1-10-28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相關工作人員確定具體養雞點位後,立即對當事人進行了宣傳教育,當事人保證在11月1日將雞籠拆除。相關部門會對此問題進行復查,如不改正,立即履行法律程序。
特此回復。
20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