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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柳蘭花苑物業,請問物業誰來監管
一是當初裝修押金沒有退還業主,必須在交物業費時扣下,否則房屋裝修改裝不合格,不退還。請問勘驗有標准嗎?還是只憑物業一張嘴說。200元不多我們業主可以不要(時間太長了,押金條都沒了),但要有不發的依據,不希望這錢中飽私囊。
二是小區綠地已被嚴重破壞,種什麼的都有,每次反應都說正在清理,但我沒看見有改的。
三是物業人員素質普遍不高(客觀將其中也有比較負責的),物業人員基本為小區內居民。因柳蘭花苑屬於還遷性質的樓盤,小區內大部分業主都是比較熟悉的,誰以前是乾什麼的我們也比較清楚。其中極個別物業人員為以前“游手好閑”之徒。
四是監督維護不到位,小區綠地就不說了,可以看看每個樓道內窗口不鏽鋼護欄,先掉後丟;路燈、樓道燈時有不亮;樓宇對講門有壞的;空調有不按要求安裝的等等。
五是東門一排停車位(大約可以停幾十輛車),前幾天不知為什麼,物業在沒用征得任何人同意的情況下,在這些停車位上修建了臨建房。致使小區東門出入道被大量車輛擠佔,造成小區車輛出入不暢,行人安全受到威脅,希望拆除這一排臨建房。昨天物業還應這件事和一個大爺打起來了。
總之,希望物業乾什麼之前要想著業主,不要耍官派作風,聽說物業前幾天還把小區內部分不交物業費的百姓告到法院了,如果物業到位了,還用的著告嗎,百姓的眼睛也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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