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戶口在河北省辛集市,我大學畢業後分別在天津落戶,妹妹大學畢業後嫁到了河北省的獲鹿縣,目前父母均已退休,在原籍身邊無子女照顧,現與我共同生活。請問我父母戶口是否符合相關天津市的父母投子女的戶口政策(對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的人員,身邊無子女,他處無投靠條件,在我市有投靠條件的准予在津子女戶口地落戶。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單位或居(村)委會證明和他處無投靠證明。),將戶口可以轉入天津?如可以該如何辦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0月27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您父母尚不能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