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於今年結婚,老婆戶口是北辰區的農業戶口,我是河北省唐山市的非農業戶口,在天津有住房,但是房產證是媽媽的名字。有正式的工作單位。我在天津上的大專,然後接的自學考試。
請問,我想把戶口遷至天津,有什麼辦法,應該准備什麼資料。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0月25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愛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