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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您好!
本人2005大學本科畢業後於2006年至今一直在天津市工作,2009年初通過人纔引進的方式將戶口遷移至天津市北方人纔市場集體戶口。我愛人也是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非農業戶口,現戶籍地位遼寧沈陽市。我們於2010年在天津市注冊結婚。通過這幾年的努力,我們在天津市北辰區擁有了自己的住房。是不是我愛人的戶口可以通過我的個人書面申請隨遷過來,如何辦理。我所了解的政策如下:
(七)引進人纔戶口
本市企業引進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在我市注冊的企業工作,准予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戶。
外省市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只限於全日制普通高校的畢業生,不含業大、職大、自學考試等成人教育取得本科學歷的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已在我市注冊的企業工作並簽訂勞動合同的,允許本人戶口遷入我市,農業戶口可辦理"農轉非";在我市注冊的企業中工作滿3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報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戶口遷入我市,並可辦理"農轉非"。具有我市常住非農業戶口的本科學歷人員,已在我市注冊企業中工作滿3年,要求配偶及子女遷入我市或"農轉非" 的,可參照此規定辦理。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單位或居(村)委會證明、結婚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引進單位證明、勞動合同復印件和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請領導指點具體辦理步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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