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5歲,男,高級工程師。1998年被企業安排提前病退。
記得有上級文件規定了企業各級別人員的分房標准,高級工程工為90平米。
因為本公司福利分房的政策向企業在崗職工傾斜,本人一直沒有分到足夠面積(90平米)的住房,現在的住房建築面積還不到40平米。當時的房管部門許諾,實物分房不足,可以補給所缺面積的房款。但是,時過境遷,聽說一公司想給補貼款,而且款項已到位,只是一航局不批准而流產、泡湯。
民生是一個人一個人的事。沒有得到實惠,是一個心病。
問題不解決就永遠存在。
請問:時間過去了,政策就失效了嗎?那麼,怎麼解決虧欠的房子呢?
楊義伍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0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