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從1990.12月至大約1995年在鋼廠工作過,為合同工。(已上交村委會原廠證明)從1995年到今天17年無工作。戶口為農業轉非,(隨父轉非)請問應享受多少份額的佔地款?
第二個問題:確定享受份額後,是否除新生兒和死亡戶,需時間追溯享受權益,其它,無論何時定下享受份額,均全部享受所有農民發放佔地款的百分比份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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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1年10月1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請您提供戶口所在街道。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