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天津非農業戶口,在天津有自己的房產,但戶口未在該房產落戶,而一直落戶在母親家,在津有正式工作,老婆是外地農業戶口,2007年結婚,已育有一子3歲,老婆婚後一直在津,現無工作在家帶孩子。請問能否把我老婆的戶口遷入天津,如何辦理,請指教,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0月2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愛人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