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局領導您好
現在很多出租車是加燃氣的 請問為何還要收燃油附加費 加油的車收費我們沒異議 可加氣的車為何收
希望貴局可以做點讓人民省錢的事 這麼多人投訴公交車亂收費 貴局說責令整改 可我沒見一輛車停止亂收費 讓老百姓多花錢的燃油附加費到是全市執行的很快 我們不求公交車降價 因為沒財政補貼 我們只求公交車按文件合理收費 要不貴局出臺個文件把公交車票價漲上去 然後在出臺燃氣附加費文件 我們以後絕對不在投訴
尊敬的李昂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2006年9月我市建立了客運出租汽車運價與油價聯動機制。2011年6月1日起,本市客運出租汽車每趟次業務加收燃油附加費1元。燃油附加費是客運出租汽車運價的組成部分,而客運出租汽車運價是根據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的社會平均運營成本制定,要綜合考慮90號、93號、97號汽油和其他燃料,如液化天然氣的支出負擔情況。 目前,少量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為節約成本將燃油動力改為燃氣動力,有利於減少環境污染,並沒有影響出租汽車提供便捷、快速的客運服務功能。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