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向您諮詢一下養老保險金的問題。
我在2004年10月至2007年5月在內蒙古包頭市工作,並交納了養老保險,2007年6月返回天津,天津的公司自2007年7月起開始為我繳納養老保險金。想諮詢能否將2004-2007在內蒙的養老保險轉回天津?如果可以需要到哪個部門辦理哪些手續?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並參保人員,通過參保區縣社保分中心辦理轉移手續。非本市戶籍人員女性40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的,在本市建立臨時賬戶,不辦理轉移手續。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