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生育保險待遇的申報條件是什麼?是必須在生育期間有單位給上生育保險纔可以麼?生育期間沒有單位給上的,之前上的生育保險就作廢不算了麼?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如果符合“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規定的情況,因我市還沒有出臺實施細則,建議發生費用後保留相關票據,待出臺文件後,根據具體規定實施。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