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諮詢一個事,我愛人在老家交了一份養老保險,原先在國有企業,後此企業被其他企業收購.現在天津工作,天津工作單位交養老保險,但老家的單位也一直交養老保險(自己交單位,由單位代交),現想把老家所交的養老保險遷移到天津來,這樣是否可行.愛人的戶口在老家,但我和孩子的戶口在天津.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