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領導你好:我是一名參戰人員,我今天去天津市醫藥學專家協會門診部看病,交費時發現醫療補助標准沒有提高還是10月前的25%,按照天津市有關文件10月後的補助標准應為60%,請問市發文件何時執行!!再有,我的掛號費應是全免的,為何還交掛號費呢?謝謝您們!請給予幫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盡快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0月17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戰人員醫療補助標准是由民政部門制定的,請向相關部門諮詢。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