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格普瀾軒3-709的業主,入住格普瀾軒已經兩年半了,但是這個小區除了打官事的業主外,其餘業主還沒能辦理產權證。
今天去找了開發商,開發商說是因為在稅務局換不了票,因此無法辦理。購房時作為業主,我們該交的稅費都交了,但是因為開發商的原因我們業主成了有些部門的“人質”。我覺得有關部門的這種管理方式有些太簡單了。難道除了讓業主當“人質”外,我們的管理部門沒有更好的辦法管理開發商嗎 ?!
懇請有關部門領導百忙之中給出能夠解決格普瀾軒產權證的方法。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區政府已責成有關部門辦理,並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和平區政府為民服務網絡辦公室
2011年10月10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您反映的格普瀾軒產權證問題,我辦已派專人與您進行了溝通,建議您通過法律渠道解決這一問題。法律援助熱線電話12348。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201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