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河西圍地道和解放南路交口買了一套房子。其銷售許可證是居住型公寓。其土地出讓是:其它商服用地。我們問:其它商服用地能否建居住型公寓?
胡志元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