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正在申請限價房,目前已經領取了收入核查表,核查上一年收入,領取時間是9月27日,限定15日內交回這個表,要不就取消申請資格,我前幾天跑了街道辦和民政局,人家跟我要收入證明,我的收入證明沒有問題,我對象去年在北京上了大概3個月班,單位給上了公積金,街道辦要求開這幾個月的收入證明,但那個單位不給開,沒有辦法了,我想問下,我要是現在去房管局主動取消申請,等下年1月份再再申請,這樣就回避了那個單位的收入證明,我這樣做政策是不是允許
魯全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0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