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諮詢一個問題:我今年8月份剛結婚,我是2008年來津工作,屬於單位集體戶口。我妻子是山東戶口,我目前在津沒有購買住房,我想問一下如果想把我妻子的戶口遷移到天津,需要什麼手續和條件,是不是需要購買住房後纔能辦理戶口遷移,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0月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愛人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