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紅橋區北開花園小區的業主,請問一下,開發商當初承諾我們的小區是純居住小區,現在有很多家都在搞商業經營,請問在住宅裡能否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如果不能辦理在住宅裡經營商業活動是否違法?
尊敬的段振華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立即與工商紅橋分局聯系,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0年下發《關於進一步放寬市場主體准入條件的意見》第二條規定:允許利用住宅房屋從事設計、諮詢、軟件開發以及廣告策劃等技術含量高、從業人數少、與客戶之間以網絡或電話為主要溝通方式的服務行業,申請人持房屋權屬證明、租賃協議以及所在地居委會(業委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用房的證明文件,向工商登記部門申請核發營業執照。
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紅橋區政府
201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