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
您好!我是天津市寧河縣潘莊鎮朱頭淀中村的村民,現在我們這分青苗費了,沒有進行過公示,但是我們這裡已經分了青苗費,是不是種地的就不給青苗費了?
謝謝您!
網友你好: 感謝來信,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在項目前期運作期間,為了不讓農民受損失,以1500元/畝的土地閑置費發給沒有耕種的村民,分配方案在村裡公式7天後,向村民進行發放,現已發放到村民手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潘莊鎮人民政府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