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銀行職工,單位在沒有任何司法程序的前提下擅自克扣了我的工資,我很想找他們理論,又害怕他們會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把我解僱。但是面對他們如此肆無忌憚的藐視國家法律法規,我又氣又怒。單位的理由如附件中的提示所說,但是我認為只有在司法程序的前提下其行為纔屬於合法。做為一名普通職工,面對如此一個企業無疑是處於劣勢地位,是不折不扣的劣勢群體。我希望相關勞動部門應從國家的法律法規出發,依據相關規定正確處理此事,為弱勢群體討回公道。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克扣職工工資,職工應當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舉報投訴或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部門 申請仲裁。因受理程序的要求,我們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9月30日